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海地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具体量刑标准
释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l)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3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患有比病的人、孕妇成连你雅n快治方阵的;
    (4)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因卖淫、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行政处罚,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10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3人次以上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性病的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卖淫3人次以上的;
    (4)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卖淫3人次以上的
    (5)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境外人员到境内卖淫的。
    整理者: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姚*艳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