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是什么情况 |
释义 | 不能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是什么情况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因此,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就要清楚在哪些情况下申请商标异议是不能被得到受理的。这就是大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处理有关商标异议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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