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释义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被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公用企事业单位有违法行为等。
    相关法律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十九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三)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七)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八)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或者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 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 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被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公用企事业单位有违法行为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5: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