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设立子公司审批材料 |
释义 | 国企设立子公司需要的审批材料 子公司设立登记时,除应提交其母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批准文件外,不需提交该子公司设立登记的批准文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股东签署)。 3、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这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国有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乎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人们造成财产损失。这里所说的产品为社会所需要,必须是法律所不禁止的产品; 二是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能有利于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对外代表企业承办各种事项,对内实施管理职能。 实际上在实践当中,在我国对于国企设立子公司所需要审批的材料,往往与其他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而关键在于之后的审核阶段当中,对于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其他方面的要求会有所不同,?而如果设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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