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借贷纠纷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发生借贷纠纷应注意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流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被保全的财产为出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的财产为出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流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实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 1、借款时不写借条。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所以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 2、借款利息纠纷。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但生活中高利贷的情形很常见。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诉讼时效纠纷。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 在产生了借贷纠纷自己无法处理的时候,建议你就应该要分析下自己眼前遇到的问题,然后懂得利用法律手段来帮助自己去解决这类的问题。如果你或你朋友遇到发生借贷纠纷该怎么样去处理它的时候,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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