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由于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所以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 与著作权一样,邻接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它们是密切相关的。相邻权来源于著作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权利。但两者之间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邻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书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的表演者;除表演者外,几乎所有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都是法人 其次,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相邻权保护的对象是通信作品,即演绎作品。它以原著为基础,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进行加工,如戏剧、音乐表演、诗歌朗诵、相声等。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作,后者体现了传播者的创作。 第三,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作品的权利等;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编辑权。相邻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演出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机构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第四,保护的前提不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作品一经制作就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相邻权的取得应基于著作权人的授权和作品的再利用 第五,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计算,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不受限制,永远属于作者外,均采用死亡算法和分配算法。例如,公民个人作品的发表权、著作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和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除表演者有权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外,相邻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剩余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以分配算法为基础的,即在演出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即第一次出版或播出,虽然广义的著作权包括相邻权,但这两个概念仍有许多不同之处。希望看到以上内容你会有一些体会,不会迷茫。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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