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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释义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监察委办理的案件期限是多久
    1、调查留置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2、24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3、?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后可以补充二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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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2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