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并缴费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二、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需要考虑当期案件数量、被告的配合程度等因素。法律网提醒,起诉离婚的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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