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掉了怎么办 |
释义 | 1、没有打欠条怎么办 如果没打欠条,那是件很麻烦的事,向对方索要欠款时如果对方不给,难免发生冲突,撕破了面子,对方很可能会一口否认借款的事实,因此,可以先和对方心平气和的协商一下,协商的同时做好录音。录音中清晰体现双方的身份、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录音时间等。只要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作的录音,法院也会认可的。 2、欠条掉了怎么办 如果欠条丢失了,但对方不知情,这时可以采取上述办法,同时尽量让对方从新打个欠条。 但是尽管拿着欠条去要钱,也很有可能遭到拒绝,关系紧张的情况下甚至会动手打架,如果欠条被对方抢了去,就以为着你如果不采取些措施,你的钱就永远要不回来了,这时只能果断报警,等警察来了把事情说清楚,110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将来你索要欠款的证据。 同时,到法院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所谓的诉讼时效,借款纠纷应该在还款日后的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权利,所以如果到期不换应该要求借款人从新打一个欠条,将时间更新一下,确保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相关知识: 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没有欠条要账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最好事先收集到对方借款的证明,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我们借钱给他人的时候都要记得让对方打欠条,并且要妥善保管好欠条哦。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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