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一年多离职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合同到期一年多离职手续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员工离职的法律规定:合同未到期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正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正式书面辞职报告,3天后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员工工资(不需要赔偿),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和仲裁。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提前30天正式通知对方。 三、不续签后的具体离职手续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之后没有经过公司的续签却还在工作的就说明公司没有尽到相关的职责而必须给付补偿,但是员工想要离职的也是需要自身遵守相关的手续规定,提前告知之后经过同意才能够合法规范的解除关系离开公司,当然在此期间也可以向单位索要相关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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