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没收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 没收财产作为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措施,其法律依据主要源于我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刑法第59条明确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3.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没收财产的范围。 4.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以保障犯罪分子的家属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指哪些财产可以被没收。 1.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意味着,在判决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不能没收其家属的财产。 2.没收财产的范围还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3.如果犯罪分子罪行较轻,或者案件中有其他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没收全部财产,而只没收部分财产。 4.需要注意的是,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或者应有的财产,不得被没收。 5.这包括犯罪分子家属用自己的劳动所得购买的归自己使用的生活用品等,以及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 三、没收财产的方式 没收财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选科式和并科式。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在判决时,法官可以酌情选择适用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等其他刑罚。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的同时判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并科式又可分为必并制和得并制两种情况。必并制是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 除了没收财产,刑法还有哪些其他刑罚措施?如果你对刑法相关内容感兴趣,欢迎在法律网继续探索,我们将提供更多专业解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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