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
释义 | 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 实现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或其他有权请求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的,经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可直接根据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程序。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受让人: 受让人就是接收”东西“那一方,A有个东西,给了B,那么A就是让与人,B就是受让人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以后抵押权也是跟随债权转让的,所以如果债权转让了就等于担保物权转让了,这是不会分割的。只不过是换个人而已,所有的东西都是不变的。但是抵押权和债权分割也是不可以实现的,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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