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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权之债能设定担保吗
释义
    一、侵权之债能不能设定担保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有人便据此认为除担保法第二条列举的四种经济活动外,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不能用于保障其他活动产生的债权,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当事人因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认定为有效。民法通则对债的定义是: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由合同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到和无因管理而产生。因此,对于因侵权行为而形成的侵权之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亦可设定担保。
    然而,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的,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当事人因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对侵权行为是不能先行设定担保的,即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不能先行设定担保方式来加以保障,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对已经产生的债权才可以用担保方式来保障偿还。
    二、侵权之债有哪些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后,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所形成的债的关系。
    侵权行为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的违法性。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权益的加害行为本身。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过错是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是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侵权之债能不能设定担保”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法律的规定,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的,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当事人因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对侵权行为是不能先行设定担保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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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