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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释义
    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精神权利的价值,以精神权利价值为中心的人身、人格救济措施亦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目前司法制度中,仅仅承认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而对基于刑事案件产生的侵权,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支持,笔者认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完善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
    1.修改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确立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经济情况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从而确立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并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明确规定精神损害的范围。采用列举和概括并用的立法方式,将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范围确定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以及基于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的亲情权也可以考虑列入其中,因为往往大多数刑事案件中,受伤害最深的就是他的亲人,承受的痛苦最大、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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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2: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