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内部协议怎样有法律效应? |
释义 | 一、股东会内部协议怎样有法律效应? 股东会内部协议只要得到股东们的同意就算是有效的;不论是拿到工商局备案的协议还是内部股份协议,均为合同。对于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确定。 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三个条件来看,签订的协议具备了生效的要件。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会内部协议应该由股东们来进行签订,对于协议的签订只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那么就算是有效的,但前提一定要协商好,并且表明自己的真实意愿,这样此协议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如果协议有所改动就一定要再召集所有的股东当面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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