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令下来什么时候判 |
释义 | 逮捕令下来什么时候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 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从以上条文可以看出,对于逮捕证下来当事人被逮捕之后,最长必须在三个月之内给出相应的答复和判处相应的刑罚。而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大部分案件而言往往一个月就可以有结果,而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的也可以联系律师帮忙尽快处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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