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为您推荐】平武县律师 平江县律师 罗庄区律师 霍邱县律师 贞丰县律师 浏阳市律师 上饶县律师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必定会造成交通事故赔偿,而交通事故赔偿可能不会只一方赔偿,那么今天法律咨询网的小编就给大家讲述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在维持过错推定原则的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承担比例 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以上就是小编讲述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的小官问题,从以上讲述的内容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按照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所承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来划分赔偿比例的,如果公安交通部门判定为主要责任,那么所承担的赔偿也就相应的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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