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私了交警怎么不放车 |
释义 | 交通事故发生,报案后交警队将会立案,按照办案程序依法办案。双方之间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即私了后双方在赔偿协议上签字交给交警。交警在事故发生后暂扣车辆和扣押证件是法定行政强制措施。不仅仅是双方之间的财产损失等纠纷问题,也会有其他的情况导致无法及时放车,例如: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没有随车带上机动车的行驶证和自己的驾照,伪造相关证件嫌疑的、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超载行驶的、有被盗抢现役的、有拼装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拒绝接受罚款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的情况等等,都是交警明确扣留机动车的原因。不同的扣车原因交警的处理方式都会不一样,导致扣车期限也会有所不一。 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期限不超过25天,主要是有20天的检验时间,格外还要算上5天的通知取车期限。如果有特定情况经身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延长期限时,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65天。 如果车主确定被扣车辆没有任何违规违法、交通事故不造成其他人员伤亡以及公共设施损坏的情况下,上交赔偿协议后交警在法定期限内不放车则会构成违法扣留,此时车主应当保存好车辆扣留的凭证,在超过法定的扣车期限后,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安机关部门予以放行,如果不成则可以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队对此期间内的停车费、交通费以及误工费等进行赔偿。如果车辆在被扣期间内有损坏也可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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