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
释义 | 哪些人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如果公款使用人与挪用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经过共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取得挪用公款的,并且符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三种情况之一: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毫无疑问以挪用公款共犯定罪。 但如果公款使用人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挪用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也应当成立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现在普遍的观点是,挪用公款的共犯身份不要求与主犯一样,即可以是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因此在实务中,挪用公款罪的共犯问题非常值得注意。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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