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土地使用权契税能够免除吗? |
释义 | 继承土地使用权契税能够免除吗? 土地所有权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想用的权利之一。但土地的使用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关税务的。于是,有一些人就产生了疑问。继承土地使用权契税能够免除吗?处于解决人们的疑虑,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相关知识,为你解疑答惑。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一、定义: 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 我国《契税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税收优惠: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继承土地的权利是自古相传的,在观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你肯定也有了不少了解,以后再次遇到“继承土地使用权契税能够免除吗?”这类型的问题时,也能够自己解疑答惑,解决问题了。如果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网站,或咨询当地律师,寻求专业性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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