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轻重怎么定 |
释义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轻重怎么定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轻重怎么定的相关资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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