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界定 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 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目前广为应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七、十八条条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进行了描述性的规定。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资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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