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固安县律师 霍邱县律师 恩平市律师 夏津县律师 大方县律师 南康律师 滕州市律师 在政治课本里面我们都能看到国家权力机关这个词,也知道我们国家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各地方各级人大。除此之外,我们对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统治阶级、国家和人民行使统治权的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五年就会召开一次,到现在为止已经召开了十二届了。全国人大可以参与宪法的修改,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有制定和修改的权力,我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也由全国人大投票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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