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简阳市律师 南溪区律师 玉环县律师 阳东县律师 相城区律师 浦江县律师 凤冈县律师 长宁县律师 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需要相关证据的,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只有通过法院依法调查和确认之后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那么,在民事案件当中,法院你是如何来判断证据的有效和无效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一起探讨一下关于民事证据排除规则。 民事证据排除规则 我国民事证据排除规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 证据主体 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 (二) 证据形式 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以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加以证明。 (三) 证据取得方法 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证据取得方法必须合法,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证据的违法取得而受到侵害。例如,利用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时,就要求视听资料的取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他人的隐私权等。常见的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证据取得方式是所谓偷录、偷拍。再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审判员或书记员独立调查,属于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也不能进行证据调查。 (四) 证据程序 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这一程序就是证据的质证程序。《最高人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不经过质证,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上就是小编初探的一些关于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问题。在中国社会,法院以及相关机构,对于民事案件中,民事证据排除规则有明确的规定,有效地排除了那些非法的证据。从而对审理案件的公正性做了一个严密的保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泰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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