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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是怎样的
释义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即为行政复议机构,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有哪些程序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的程序要求有:
    1.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依法作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得拖延或者超过法定期限。
    3.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得以口头形式作出。
    4.行政复议决定应当载明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5.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6.行政复议决定不得因当事人不服而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可以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行政行为。
    7.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查阅。
    
    三、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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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