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即为行政复议机构,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有哪些程序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的程序要求有: 1.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依法作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得拖延或者超过法定期限。 3.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得以口头形式作出。 4.行政复议决定应当载明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5.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6.行政复议决定不得因当事人不服而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可以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行政行为。 7.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查阅。 三、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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