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正常”二手房交易过户纠纷 |
释义 | 案例一:低价买超建房,无法办产权 由于胜利路动迁改造,家住此地的李-女士四处寻找房源时,看好了一套位于春柳附近的“公房”。在每平方米5800元的价格优势下,李-女士动了心。而且,卖主承诺能够办理过户,而且手续费也不贵,李-女士觉得很合适,就顺利地完成了交易。此外,卖主还给她办理了物业盖章的承租证,这让李-女士更加相信自己的选择。 可是等李-女士住进这套二手房后,才听邻居说这个房屋所在的楼层是超建房。原来开发商只有兴建五层楼的审批手续,为了多赚钱,开发商私自超建了三层楼,李-女士购置的房子就在超建楼层中,根本办不下产权。原房主办理的所谓的“租赁证”也是物业自己给发的,物业对该房屋也并没有产权。 情急之下,李-女士找到了律师。律师分析说,李-女士买的这个所谓的“公房”,好像是没有问题,实际上她买的是一个违章建筑,办理的所谓的承租证也并不合法。正常合法的公房承租,出租人也应该是产权人,而本案中的物业并不是该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该房屋因为是超建房屋,并没有合法产权。李-女士暂时居住可能没有问题,但是一旦面临拆迁转让时,都有可能出现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李-女士可以通过诉讼要求退房。 案例二:抵债房交易,过户时受阻 2007年2月,赵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看好了一处建筑商从开发商处抵债过来的房屋。当时,开发商和建筑商对赵先生承诺,两年内办理产权。但是作为条件的是:由于这套抵债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不能办理银行贷款,必须一次性全额支付房款。见到价位合适,又分别与开发商和建筑商签订了协议,赵先生便交清了房款,办理了入住。今年年初,两年办证的时间眼看快到了,可是赵先生要求开发商办证的时候,却被告知,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因工程质量问题正在闹纠纷,所以暂时不能给办产权。 对此,律师为赵先生支招,开发商和建筑商同意将抵债房出售给赵先生,并约定了相关权利义务,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应该配合赵先生办理过户。至于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的争议,应该另行解决。在律师的帮助下,赵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但是赵先生不仅搭上了金钱,也花费了近半年的诉讼时间。 对此,律师建议,作为买主,凡是遇到这样有瑕疵的房屋买卖,一定要格外当心,最好是在交易前问问专业人员,尽量规避风险。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尽量不买为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