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涉嫌贩毒罚款谁来上缴 |
释义 |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贩毒罚款谁来上缴? 贩毒的罚金通常是嫌疑人委托家属交给法院,由法院上交给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贩毒的罚金标准是多少? 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涉嫌贩毒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法院在判决书当中写的很清楚,如果判定当事人交罚金的话,不会只标注罚金标准,也会标注清楚指定的银行账号,家属把罚金直接打到账户当中即可。如果罪犯不交罚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同一起贩毒案件,不可能又罚款,又判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