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仪征市律师 ? 建邺区律师 ? 东营区律师 ? 青州市律师 ? 忻府区律师 ? 宁国市律师 ? 桐城市律师 ??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的运用十分普遍,尤其是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伤残等级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金额的多少。但是很多人对于司法鉴定伤残评定标准的具体规定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于司法鉴定中伤残评定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司法鉴定伤残评定标准 1、一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评定标准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评定标准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上面就是关于司法鉴定伤残评定标准相关法律知识。总的来说,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各个级别一般都是从受伤者的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学习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这三个方面进行评定。级别越低受伤者的伤残严重程度越高。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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