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交个税吗 |
释义 |
由于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原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能会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交个税吗? 1、财政部、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数按实际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还是要看劳动者的情况,例如金的数额大小、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后是否再次任职、受雇等等的情况,都会影响是否会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及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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