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官司赔偿需要共同承担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发现还有一些钱需要给第三方,这个时候如果是属于因为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就需要由双方共同进行偿还,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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