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释义
    男女在恋爱期间一般会相互赠送礼物,而要是打算结婚的话,当事人之间也有可能会对彩礼问题进行协商,由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彩礼给女方。而要是日后离婚,也是可能涉及到彩礼返还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呢?下文中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3、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二、哪些属于彩礼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要是男方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返还彩礼的,同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法院也是不会支持其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不过,在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究竟哪些才属于彩礼。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