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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教条方法
释义

法律教条方法

查士丁尼法典学派使用的一种分析法律现象的方法,它来源于19世纪历史法学派的法律历史研究方法。G.F.普赫塔的著作和V.F.萨维尼的原理,对法律教条方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就是注重对查士丁尼《学说汇编》基本概念和结构进行分析,试图发现德国民法基本的、纯粹的形式。还认为,民法存在一种一般的普遍理论部分,它是分析特定民法制度的基础。这种方法的极端化,就表现为严格的逻辑和结构主义方法,反对经验主义的方法,是“概念法学”的最突出的形式。法律教条主义方法的倡导者有C.A.V.温格路,A.布端兹,F.纳格斯伯格,E.J. 伯克(Bepker),H.邓伯(Derrburg),B.温斯彻(Win—dscheid)。耶林早期也受法律教条方法的影响。法律教条方法是自然法学方法与历史法学方法的融合。它既重视法律历史的有机发展,又采用一种自然法学使用的抽象理论方法去研究民法及其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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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