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文化的民族性 |
释义 | 各民族的法律文化具有自己独特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征。本世纪以来,西欧各国在高涨的国家主义支持下,日益重视根据自己国家的,民族的特点来进行立法;同时,各国在交往中,也认识到有必要更多地了解别国独特的法律文化。民族是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生活联系和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法律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文化土壤里,经过漫长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它以现实的法律现象存在的静态形式蕴涵着该法律现象在悠久的历史变迁中所形成的基本传统和民族精神。20年代美国学者威格莫尔和科库克主编的《法律的演变》强调了决定法律及其演化的人种的、地理的、经济的、宗教的、政治的各种因素。他们认为法律直接体现特定的民族特征,对民族特征的探究可以在更深层次上把握法律。法律的民族性表明,在相同的社会形态里,各民族的法律文化并非同一模式,也有不同的发展途径。西方二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形成最能体现法律文化的民族性。不能脱离民族的个性谈论法律文化,也不能以某一民族的法律文化作为衡量其他法律文化的普遍标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建设,在遵循社会主义制度的普遍要求和普遍规律的前提下,也要充分考虑各民族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而不能照搬某一国的模式,即必须在法律文化的阶级性与民族性、普遍性与独特性之间取得协调整统一。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