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
释义 | 婚前已是股民 股民高先生是一位老股民,2006年,高先生认识了妻子余女士。2006年年底,两人就步入了婚姻殿堂。 “当年我们结婚的时候办了40多桌,收了16万块份子钱,刨去办酒等花费,剩下11万多,我们全投进了股市。”高先生告诉《金证券》记者,当初“份子钱”全存进了自己的股票账户。 高先生每年年底都要向老婆汇报一下当年的收益状况。几年过去了,高先生对《金证券》记者说,两人最近有意离婚,但是股市里的钱,因为在自己的股票账户名下,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份子钱”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他们用夫妻的共同财产中的资金进行炒股所得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案例二: 股神太太资产翻了8倍 离婚了收益怎么分 股民江女士是个全职太太。她掌管着家里的所有资产。2005年,陈先生给了江女士30万多元资产理财。江女士把这笔钱全投进股市。由于财技出众,账户上当初30多万元已经变成了260多万。 2015年5月,陈先生向江女士提出离婚。而对于这笔涨了八九倍的夫妻共同财产,又怎么分割呢? “要是没有我的全心投入,下调时又懂得回避风险,哪有现在这样的收益。说不定还亏损呢?”江女士说,分割财产时,应该用260多万减去当初的30多万,这230多万应该归自己所有。因为这是自己的劳动所得。江女士能如愿吗? 《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劳动所得、薪金所得、报酬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怕一方在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而另一方是企业大老板,年收入千万,他的千万收入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结合到这个案例,江女士的炒股所得以及陈先生的企业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合并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离婚股票分割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离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法律咨询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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