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 溯及力有哪些? |
释义 | 正如大众所了解的,新婚姻法保护和支持着合法的婚姻关系,规定了婚姻双方的权责义务。但是新婚姻法也是有着溯及力的,对于婚姻中的两方之前的婚恋关系,家庭情况等都有着影响,那么新婚姻法 溯及力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这里提到的是关于婚姻法的时间效力的问题。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法律规范在时间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法律的效力自实施之日起发生,至废止之日起停止。法律规范何时起开始实施,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法律的机关以命令或者决议予以规定。有时法律虽然公布,但对开始实施的时间另有规定, 目的在于保证人民群众、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宣传该法律。法律规范效力的停止时间,多数立法不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直至法律明文废止或者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立法在公布时即规定了停止生效的时间。 具体到婚姻法而言,本法于1980年9月10日公布,由于婚姻法的实施,需要一段宣传、准备的时间,所以本法直到1981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法生效的同时,1950年5月1日颁行的婚姻法废止。新婚姻法 溯及力对于本法生效后,涉及婚姻的公证事项应当适用1980年婚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指出:“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由此可见,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案通过后,1980年婚姻法依然有效,只是该修正案生效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应当按照修订后的婚姻法处理。采用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婚姻法,这在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通过这次修订,我国婚姻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婚姻法 溯及力为我国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幸福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支持。 我们在公证实务中,具体适用时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 1、1980年婚姻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法律规范对其实施前发生的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是法律在时间效力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实施后,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法律关系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一般而言,新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在通常情况下,新公布的法律只适用于该法律生效后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2、新婚姻法原则上也没有溯及力。婚姻法的修正案生效前涉及的婚姻案件,依据新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以及1980年婚姻法实施时相关的司法解释。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新婚姻法溯及力涉及到婚姻关系的多个方面。不仅在双方的个人经济关系,婚恋状况等有所规定,对于婚姻关系中的突发状况也有着法律效用力。但在1980年之前婚姻法并没有产生溯及力。以上即为新婚姻法溯及力的相关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