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个人名誉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一、损坏个人名誉赔偿标准是多少? 损坏个人名誉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因人而异。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三、怎么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针对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赔偿标准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而且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财产损失也只能是直接财产损失,因为间接财产损失是不能预知的。就算是人民法院确定名誉权侵权赔偿时,自由裁定的因素也比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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