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当事人不服审判人员回避怎么办
释义
    当事人不服审判人员回避怎么办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决定回避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即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申请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继续本案审理,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的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律规定的以下几种时,申请被当庭驳回的,不可以申请复议: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1: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