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 |
释义 |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是不是说,如果 我的东西被侵占了,一年内没去追讨,东西就变成侵占人的了,而不再是我的了?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中的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占用人是指基于合同关系而占用不动产或动产的占用人,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占用人未行使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其丧失的只是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如侵占人给占用人造成损害,占用人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仅是对所有权人以外的合法占用人适用,而不适用于所有权人,你的东西被侵占,侵害的是你的所有权,你在20年内,都可以行使权利,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两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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