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起征点规定 |
释义 | 一、增值税起征点规定 1.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即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2.具体的起征点如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2)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深圳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行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2017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如下: ①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新规定解读 1.新规定在原有基础上对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旨在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2.此次调整不仅提高了免税销售额的上限,还明确了以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使得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3.新规定也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更加符合税收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 三、征税范围及特殊项目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还包括一些特殊项目,如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以及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这些特殊项目虽然数量不多,但在经济活动中占有一定地位,因此也被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了解这些征税范围和特殊项目,有助于纳税人更好地遵守税收法规,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除了增值税,还有哪些税种影响小微企业?想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快来法律网获取专业建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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