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性格不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两人性格不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当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成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双方应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和平方式决定财产的分配。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3.在这一过程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1)该法条明确指出,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 (2)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人民法院将介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3)这一法律条款为性格不合的夫妻在财产分割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婚外情对离婚财产分配的影响 婚外情对离婚财产分配的影响是显著的。在存在婚外情的情况下,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些财产将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则应由双方协议处理。 2.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3.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应按照这一约定来处理财产的分割。 4.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5.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6.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7.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可以被认定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 ![]()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补偿权 1.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的情形之一。 补偿的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议确定。 2.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这一规定确保了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众多法律细节,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你维护自身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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