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小票盖戳 表示很反感 |
释义 | 如今,在超市购物,市民在收银台付完帐后,往往还要在临近出口的终端报警门(第二道门)处拿出购物小票让工作人员检查盖戳。不少市民对二道门购物小票盖戳举动表示不理解,却也无法改变这个已经存在的超市“行规”。由购物小票盖戳引起的超市与顾客间的纠纷不断。而近日,针对山东泰安一市民反映的待超市工作人员检查完购物小票后才可离开超市的事情后,泰安市工商局和市消协通知超市方做书面说明,要求他们找出法律依据,否则要做出改正。泰安此举,是否能挑战这则消费领域的“潜规则”? 近日,记者走访山东聊城市区多家超市后发现,绝大多数市民对超市二道门验票表示反感,但很少有市民意识到,超市强制要求消费者二道门验票属于侵权行为。 二道门验票的不快经历 说起超市二道门检查购物小票的事情,市民陈女士很是生气。前段时间,陈女士去超市买完东西付款后,来到二道门时,超市工作人员伸手向她要购物小票。因收银台距离二道门较远,手里的东西太多,陈女士慌忙之间没有找到购物小票。 而一旁的工作人员不停地催陈女士要购物小票。最终购物小票没有找到,工作人员要求检查购物袋里的物品,否则陈女士不能离开超市。陈女士当时有疑问了,超市门口安装的条形码感应器并没有响,她已经付完了账,购物袋里的东西及购物小票都是她的私人物品,超市凭什么检查。 陈女士拒绝被检查,而超市工作人员却一直坚持,不一会儿双方开始争吵起来。最后,陈女士特别生气地离开了超市。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有不少人围观,一时间感觉到各种异样的眼光。况且买的东西涉及个人隐私,有时也不方便让其他人看到。 市民质疑:有必要吗?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发现,尽管超市普遍在门口安装了条形码感应器,一旦有未付款的物品带到门口,感应器会自行报警。但超市仍然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在门口从事购物小票按戳工作。 在市区几个大型超市出口处,记者随机采访了20多位市民,占九成的市民表示对超市二次验票的行为表示不理解。“浪费时间”、“超市对顾客不信任”、“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只能不情愿地被验票”……记者了解到,面对超市已经成为行规的二道门验票行为,很多市民表示只能被迫接受。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反映,在二道门验票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刘女士说,超市为防止丢失物品在超市出口设置安装有条形码感应器的终端报警门本无可厚非,但是超市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小票检查盖戳就显得有些多余了。她表示对此很反感。“工作人员都是随手在购物小票上盖个戳,没有什么实质检查内容。”刘女士告诉记者,尤其是遇到超市购物高峰期时,人比较多,顾客只能慢慢等,浪费时间不说,还影响了本来不错的购物心情。 在利民路上一超市出口,10位市民在收银台付完钱来到二道门时,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市民把购物小票交到了工作人员手中。不过仅有6位市民将小票带走,其他4位市民把小票交到工作人员手中后就匆匆地离开了。工作人员随手小票撕碎后放到了旁边的纸箱内。 为何顾客出超市前,要增加二道门小票盖戳这项工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防止一些市民未付款就把物品带出超市,尽可能地减少超市损失。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超市防失窃基本上都是条形码感应器在发挥作用。 律师:市民完全可以拒绝 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郑纪盈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超市付款后,消费者与超市之间的购物合同已经结束。此时购物袋里的物品还有购物小票都成了消费者的私人物品。 而超市为防止物品丢失采取二道门验票盖戳办法属于超市的单方面行为,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拒绝。若超市强行进行二道门验票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权。若市民拒绝,超市对市民所购物品进行检查或强行搜身,超市则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及名誉权。 郑纪盈说,若市民遭遇到以上情况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若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遭遇超市强制二道门验票盖戳、被查看所购物品等情况时,可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进行维权。届时,消协工作人员可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网络消费维权 网络消费维权 产品质量要求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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