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迟来5年的车祸赔偿金 |
释义 | 男子因车祸瘫痪坚称没领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则出示证据显示已将赔偿金汇到其银行账户。 一时间,赔偿金去向成为谜团。汪某的亲友开始猜测,是汪某的妻子侵占了丈夫的这笔救命钱! “人就丢这儿了,是死是活,你们看着办吧!” 因车祸受伤造成身体多处残疾的汪某,不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连交通事故判决的赔偿金也迟迟没拿到。看着汪某的病情日益恶化,亲友们无奈,抬着他从镇上到区上,再到省上,讨要说法。 法律援助工作者鲁某某却在调查中发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早已汇给了汪某。既然这样,为何汪某和他的亲友还在讨要赔偿金? 这时,一份由汪某妻子及弟弟与肇事车主签订的赔款分配协议书引起了鲁某某的注意…… 因车祸瘫痪在床 妻子不知所踪 目前瘫痪在床的汪某,刚40岁出头,原籍四川乐至县,与妻子结婚后来到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柳泉村做了上门女婿。 平静的生活在5年前被打破。 2010年5月16日,汪某乘坐妻弟李兵驾驶的货车去办事,在新都区新新路与一奔驰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两车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汪某在车祸中身受重伤,经司法鉴定为一处三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身为异乡人,汪某在新都只有妻子可以依靠。但妻子眼见汪某伤势严重、治疗费用高昂,渐渐心生离意,疏于照料,最终抛下汪某离去,不知所踪。 赢了官司不见钱 赔款哪去了 车祸发生后不久,经新都区法院裁定,妻弟李兵赔偿汪某11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汪某22万余元。 然而,赢了官司的汪某却没有见到一分钱。此时,汪某的妻子又提出离婚。这对于汪某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自从受伤以后,由于身体状况不佳,汪某对赔偿之事一无所知,妻子又离家出走拒不露面。一时间,赔款去向成为谜团。汪某的亲友开始猜测,是汪妻侵占了丈夫的这笔救命钱! 十分愤慨的亲友们从乐至老家赶来,想着要找政府解决问题…… 新都区清流镇政府闻讯赶来处理,并派人照料汪某。同时,清流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汪某的情况上报了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2013年6月,在详细了解了汪某的案件后,开始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鲁某某开展工作,并要求清流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合。 鲁某某随即展开调查,先向汪某及其亲友了解情况,走访了他原来居住的村社,随后又到保险公司、银行、新都区法院等地核实情况。而鲁某某在向保险公司查询赔款支付情况时,意外发现了一份汪某于2011年5月13日与奔驰车主签订的赔款分配协议书。保险公司内部系统也显示,款项已经汇给了汪某。 既然赔偿款已汇到汪某的银行账户,那汪某和他的亲友是故意闹事,还是另有隐情? 在保险公司了解到这一重大信息后,鲁某某立刻来到汪某开户的建设银行作进一步查询,却得知汪某的账户并无任何存、取款记录。鲁某某又到新都区法院新繁法庭,从奔驰车主口中得知,与他签订赔款分配协议的不是汪某本人,而是汪某的妻子及妻弟李兵。 妻子仿冒笔迹领走赔款 得知协议并非汪某本人出面签订,鲁某某猜想,或许是因为汪某身体情况,由其妻子代为行使权利? 鲁某某立即与汪某沟通。汪某表示完全不知情,妻子也从未与他提及赔款和分配协议的事。 那么,赔偿款在哪里?2013年7月4日,保险公司回话称已查询到汪某交通赔款的打款凭证,凭证显示该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向一农业银行个人账户汇款两笔,金额分别为89294.89元和95066.92元,经查该农行户主是李兵。情况正如汪某亲友所想,是汪某的妻子仿冒笔迹签的汇款委托书,保险公司的赔款其实早已汇到李兵的账户,赔款被李兵和奔驰车主分配。 在汪某无钱医治,甚至温饱都无法保障时,他的妻子和妻弟合谋侵吞了这一大笔救命钱。 通过鲁某某的大量工作,汪某及其亲友同意先回乐至老家,等待案件进一步处理。了解到赔偿金去向后,鲁某某立即代理汪某起诉,请求李兵等人返还不当得利。后经速裁庭法官建议,决定撤诉,改为申请强制执行。 时隔5年终于讨回赔款 然而,赔偿金的执行并不顺利。 2013年10月8日下午,新都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主持谈话,保险公司认为已按照当事人的协议书、委托书支付该案赔款,不应重复支付,并随后向新都区法院起诉确认付款所依据的协议、委托书有效,对人保金牛支公司的执行因此中止。 同时,鲁某某在多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陪同法官先后扣划了李兵的两笔存款14985元和20060元之后,因李兵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执行中止。 2013年11月20日,汪某领到了第一笔执行款3万余元。考虑到汪某重伤在身,又负债累累,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当地镇政府反映情况,最后帮汪某办理了低保。 对于汪某赔偿金的执行,保险公司一直存在异议。 2013年11月14日至2014年2月18日期间,人保金牛支公司先后向新都区法院及成都市中院起诉和上诉,请求确认汪某与奔驰车主于2011年5月13日达成的赔款分配协议有效,但均被法院裁定驳回。 鲁某某继而代理申请恢复执行,再次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该公司又向新都区法院再次提出执行异议。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主动出击,2014年8 月鲁某某代理汪某一家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赔款分配协议无效。2014年10月24日,新都区法院开庭,判决汪某妻子与其弟和保险公司签订的赔款分配协议书无效。 对判决不服的李兵等人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了上诉。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继续开展援助工作。2015年1月7日,成都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了判决书,鲁某某与新都区法院执行局协调恢复了执行事宜。2015年1月23日,保险公司共计225066.92元的赔偿款项终于全部执行到位。 至此,距离车祸发生已近5年,历经了5场官司,这份迟来的赔款终于送达汪某手中,无辜伤者的日子会慢慢好转,而法律援助的脚步,仍未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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