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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发生后多长时间进行工伤鉴定
释义
    一、工伤发生后多长时间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发生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二、工伤鉴定多久下来证明
    工伤鉴定证明受理后60天作出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农民工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农民工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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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