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房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建设房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首先要看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是否有相关约定,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合同违约形态体系有哪些 1、实际违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 2、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 3、违约危险。所以,有些学者认为此种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违约”,它所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浓厚的债权”。 三、我国法律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违约,有事先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事先约定的便可以走法律程序。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都是要赔付违约金的,某些情况下违约金的多少要看违约这个行为造成了多大程度的后果。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建设房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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