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中未出资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没有足额出资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的认定 |
释义 | 这些股东的股东资格问题,除对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有争议以外,对其他股东的股东资格认识是一致的。 一般情况下,未出资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没有足额出资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只要符合了作为股东的形式要件,而且完成了登记程序,形成对外公示效力,应当认定其为公司股东 ,并要求该股东补足瑕疵(如履行未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