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补偿标准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一、工伤伤残补偿标准如何确定的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每个月支付其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 二、申请工伤伤残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伤残赔偿需要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缴费凭证;受伤职工的交通食宿费凭证等。而在申请工伤赔偿前,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2.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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