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定金公证是否可以取消 |
释义 | 一、房屋定金公证是否可以取消 房屋定金公证是可以取消。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可以申请撤销,可以由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向作出公证的公证机关提出,公经机构经过审查决定撤销的,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房屋定金不退的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定金不退的纠纷的解决方式: 1.买方可以与出卖人就退还定金进行协商解决; 2.寻求调委会出面调解处理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三、房屋定金不退的起诉流程是怎样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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