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必备条件是: 如果是一般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决议的内容、程序不能违法和违反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二、股东会议可以被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会议决议可以被撤销。 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对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股东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六十日。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三、股东会普通决议的事项 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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