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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释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国家赔偿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的,法律规定了国家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多少,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国家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参照于当地最低生活费。
    且国家赔偿项目包括: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二、国家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三、受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知道了国家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参照于当地最低生活费。相信大家对有关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访问法律网,如还有更多的法律疑问,我们会有更多详细的法律介绍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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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