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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规范召集股东会程序
释义
    一、如何规范召集股东会程序
    规范召集股东会程序如下:
    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
    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5.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股东会决议包含什么内容
    股东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性质等;
    2.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三、股东会的通知程序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需要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全体股东,导致股东来不及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该决议可能会因此被撤销。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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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39:41